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

发布时间:2023-06-09 15: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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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泰安律师

如果发现找不到上述相关证据,很可能是征收方非法征收。此时,被征收人需要保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如及时咨询律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村征地纠纷需要提前保留哪些证据?

需要提前保留哪些证据?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证书;

(二)确认征收土地使用、土地面积等证据;

(3)被征收人土地所有权证上记录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征收人不同时,还需提供证据证明被征收人有权接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和安置;

(四)证明土地被征收时间的证据;

(五)已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还应当提交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六)征收主管机构裁定的,还应当提交裁决书;

(七)土地征收决定;

(8)土地征收公告和张贴公告的图片材料;

(九)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10)征地前的面积测量报告;

(11)向被征收人支付赔偿金、青苗补偿费的凭证;

(12)征地实施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十三)确认依法申请征地文件。

你知道上述相关证据吗?如果发现找不到上述相关证据,很可能是征收方非法征收。此时,被征收人需要保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如及时咨询律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争夺土地所有权,你不知道的五件事

作为一名专注于重大复杂土地诉讼的律师,抖音经常被问到这个问题:

我们村的土地,被隔壁村占据多年,能否确权给我们?

我们村的土地征收了,赔偿金竟然发给了隔壁村,怎么能取回呢?

我常说,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纠纷最大的困难就是证据。

但是,你能拿出什么样的证据来证明土地是你的呢?如果对方也有证据,法院会认出谁?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

法律的思想完全不同。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村集体之间的土地所有权诉讼,五件你可能不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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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没有土地所有权证明,则取决于管理和使用事实

一种情况是,在土地改革、合作、四固定、林业三固定等历史阶段,争议从未由人民政府确定,争议双方不能提供争议所有权的所有权凭证。

如果我们想胜诉,我们需要提供的证据是:

(1)自历史以来(年龄越长越好),我们在有争议的土地上种植庄稼或树木,支付水电费,获得生态林补贴,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协议,有长期经营管理和保护的证据。

(2)在此期间,从未有其他村集体提出权属问题,表明邻里村集体同意,有隔壁村其他村民证词、两个村共同上级部门证明、退休政府职能部门原经办人证明、激情退伍军人证明等,有足够的证人证词,可以表明土地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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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时间长

由于土地所有权纠纷,有政府调解和行政决策的预先程序。因此,调解作为一个过程的开始,没有法律规定的具体时间,可以是长是短。

特别是在调解过程中,还会加入通知邻居同时到现场指导、现场检查、绘制勘察图纸、记录土地勘察现状、双方签字确认、制作专项询价记录等,这些工作没有时间限制,可以长也可以短。

调解失败后,根据《土地所有权纠纷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土地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出具行政处理决定。这一时间自土地所有权纠纷审理之日起6个月内计算。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土地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这一增加,一年过去了。

由于证据调查时间长,逾期处理不会影响法院的实际处理结果。因此,一些律师声称,政府的行政决定超过6个月。为此,他们认为这是一个非法的程序,要求法院撤销处理决定,这是很难成功的。

行政处理决定出台后,不利方将起诉。一审限6个月,二审限3个月。法官为了还原真相,必须再次进行现场调查程序,不计入上述期限。很快,一年又过去了。

二审结束后,败诉方的怨恨在哪里可以停止?二审判决作出后6个月内,立即向更高层次的法院申请再审。这个再审程序更长。我们代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仅立案8个月,然后指回省高院审理。省高院花了4个月时间才给了我们重审的案件号。又一年过去了。

即使来到再审程序,也还没有完成。别忘了,在第一轮证据调查中,你可能会发现新的证据,这可能会帮助我们打开另一扇窗。例如,许多年前的旧案件可以用新的证据来平反。或者当我们得到新的证据时,案件已经完成了二审,我们也可以提到新的证据进行重审。

在上述二审程序结束时,胜诉方当然没有停止。根据胜诉判决,他们应该尽快申请新的土地证(林权证)。或者如果对手的所有权证明被撤销,他们也可以迅速申请新证书。而这种再次申请证书、发证的行为,将被败诉方纠缠,抓住,我们将拖进新一轮的斗争。

在此期间,由于各村委会和政府的变更,各种证人证言和证明的不断出现,案件事实将发生变化。法官处理的差异有不同的认定思路,导致案件的判决结果。许多方面都有胜利和失败,这也是土地所有权纠纷长期拖延的原因之一。

总之,为了生气,两个村集体之间的恩怨总是完成所有的诉讼程序,10年以上都不叫事。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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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使用其他村庄的土地,至少20年,就属于自己

法院普遍认为,土地所有权登记的证书属于所有权和使用权,已依法确认。一方仍以所有权纠纷为由向土地所有权纠纷处理机构提出确认申请。是否为林木林地所有权纠纷,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

参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函》(2007年)60号《关于土地登记发证后能否按权属纠纷处理问题的答复》(2007年3月29日实施),已颁发权属证书并明确界定林木林地所有权和四个范围的,不属于林木林地所有权纠纷,无需处理林木林地所有权纠纷。

但下列两种情况可认定为林木林地所有权争议:

首先,只有一方的所有权凭证包括有争议的地方,但该凭证对有争议的地方记录的四至不清楚;

第二,双方的所有权凭证包括有争议的地方,但有争议地点记录的四个方面之间存在重叠、交叉或包括。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持有的林权证侵犯了其林地所有权,但不属于上述两种特殊情况,其更合理、更有效的救济方式应是要求撤销另一方林权证侵犯其权益的部分,而不是申请林地所有权争议寻求救助。

申请土地所有权纠纷裁定?或者申请撤销对方的土地(林权)证书,不仅取决于上述规定,还取决于起诉期限的限制。如果你已经知道对方的所有权证书,超过一年,那么申请撤销证书的道路就很难通过。也许在法院的立案阶段,它已经回到了家里。

因此,方式的选择,要看你有多少“米”,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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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要做到万密无一疏

起诉就是证据。法官从未参与过两个家庭几十年的恩怨。他每天审理成千上万的纠纷。他没有时间听各种奇怪的里奇故事。因此,他只会看证据。如果你没有法律规定的证据,即使你的故事被炒作,也会败诉。

我们处理的三个土地(林权)所有权纠纷案件,是几十年的恩怨,换了几波律师。最后,当我们找到我们时,我们要求再次获取证据。当事人总是拒绝说,我们不需要调整。我们已经提起诉讼20年了。县里的档案室是一个小地方,我们已经翻倒了。我只能威胁说,所有的证据,我必须亲眼从档案室里拿出来,亲眼触摸每一页,否则我不会接受这个案子。

最后,经过我们的干预,我们重新进行了六次证据调查,最后在证据中发现了一张毛刺纸,记录了土地曾经属于我们的事实。因此,我们打开了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新证据再审的大门。

另一个订单也是如此。双方表示,我们已经通过各种渠道,所有的档案材料都在这里,其他材料,我们不能调整。谁知道,我们启动了第一轮律师调查取证,发现了重大问题,为村集体撤销证据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专业选手讲的是逻辑和训练有素的思维方式,非专业只是日常把握的规律或惯性思维。

证据之战,必须万密而无一疏,先把自己逼疯,再杀死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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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坚持信念非常重要

土地所有权纠纷的复杂性、复杂性、过程的复杂性、各种法律知识的模糊性、村委会干部的变更、行政单位的逃避,或多或少会使坚持10多年的村民无法坚持到底。因为坚持,不仅需要领导、精力、资金,找到可靠、专业的律师,特别是在寻找证据阶段,需要村民挤脑汁,回忆各种材料,加上,进入权利保护程序后,各种好消息,真的扼杀了每个人的意志。

此时,还会出现“敌我”双方的“内奸”,从中搬弄是非,松散军心。

如果村里有很多老人,他们会抱怨年轻人冲动提起诉讼,年轻人参与,或多或少会影响他们的工作和情绪,但也很容易产生不良影响。如果村委会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足够,村委会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需要经常与村民一起工作,说服或安慰他们的情绪。

我们接触的一些村委会,由于各种压力,最终半途而废,也有。

作为与当事人并肩作战的战友,我们必须熟练运用法律,有人性的理解。

希望这篇文章能给你一些启发。

希望你能,坚持就是胜利!

宋静律师的新书《土地纠纷行民交叉判决规则与案例分析》(中国法律出版社)经过三年的规划和两年的写作,共写了第一稿60万字。根据出版社的要求,正式出版被删除到30万字。本书涵盖了读者最重要的资产——土地权利从“生”到“死”(从“获得”到“销售或取回”)的整个过程,每个环节都配备了经典案例。本书是宋静律师几十年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积累,是宋静律师从事重大复杂土地诉讼,特别是行民交叉诉讼行业多年的杰作。

目前,新华书店、JD.COM、当当等渠道正在销售这本书。

农村土地纠纷法律起诉证据是否充分,对证据是否有好的建议?

2019年4月23日,我家与第三人签署了《土地转让协议》,协议购买有争议的土地,如下图所示,该土地为空地,以前为杂林,无土地证。从头到尾,东方邻居一直鼓励我的家人从第三人那里购买这个地方;但我的家人想改造老房子,东方邻居说这个地方是他的家人,不同意我的购买协议,阻止我的家庭改造。找村委会,镇政府不能处理,现准备材料向法院起诉。请专家给予建议和支持,特别感谢!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

我们不同意所有的地块都是东方邻居,准备起诉的证据:

1.自己家1990年搬到这里居住,该地块一直由第三人经营。原来是林地,

这片林地上的树都是由第三人经营的。有一年,东方邻居向第三人反映,树木太高,危及房屋,请尽快砍伐。第三人随后砍伐了树木,现在是一个开放的空间。

2.某年未知(2010年前),东方邻居亲自前往第三人,提议购买该地块进行养殖;第三人认为该地块应该卖给我家,当猪舍影响我家居住环境时,买卖失败。

3.某一年未知(约2013年),东方邻居和妻子来到我家,说他们家会推翻老房子的重建,让我家给第三人买当地的土地,方便重建,愿意投资2000帮忙购买。

4.某一年未知(约2015年),东方与我巧遇,建议为什么不尽快向第三人购买当地块。

5.今年2021年4月至东方邻居家中,我家被告知此处块现属于他家全部,但同时承认之前对我家全部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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